公告日期:2022-10-12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22-032 号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峡新材”)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送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5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转让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公司转让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后,将对其借款及承担担保责任形成的 31,271 万元的债权列入其他应收款核算。深圳恒波为保证及时偿还欠款,将账面价值35,368 万元的债权质押给公司,因此公司对深圳恒波的其他应收款预计减值风险较小,2021 年度末暂不需计提坏账准备。但根据公司于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报告期内对深圳恒波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 3.13 亿元。公司大额应收款的可回收情况在短时间内信息披露不一致。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9,000 万元到 22,000 万元。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7,000 万元左右。4 月 29 日,公司披露年报,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7,560 万元。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扣非后净利润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许锡忠、总经理张金奎、财务总监刘逸民、董事会秘书杨晓凭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三峡新材、许锡忠、张金奎、杨晓凭、刘逸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峡新材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特此公告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 年 10 月 12 日[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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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600293股吧 http://600293.h0.cn公司名称:三峡新材
股票代码:sh600293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互联网
所属地区:湖北
公司全称: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Sanxia New Building Materials Co.,Ltd.
公司简介:三峡新材公司是一家建材企业,主要从事浮法玻璃、玻璃深加工制品及新型建材产品的科研、生产与销售。公司于2016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利用募集资金217,000万元收购恒波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主营业务在原有的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基础上,新增移动...
注册资本:11.6亿
法人代表:张金奎
总 经 理:张金奎
董 秘:杨晓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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